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已将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列为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发展目标,并在全国各省推进应急广播的示范建设工作。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财政部联合发文,要求在2018~2020年三年内,投资18亿对443个深度贫困县进行县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建设应急广播平台,健全传输覆盖网络,布置应急广播终端,以满足基层应急与宣传需要,为当地群众及时、有效地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宣讲等服务。 应急广播系统运行质量考评是考查系统运行情况和使用情况的重要依据。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扎根基层,是应急广播体系中使用率最高、发挥作用最大、最紧贴民生的,是应急广播体系中建设数量最庞大的一级系统。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 运行质量评价原则 1.评价主体和评价对象 (1)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是指开展县级应急广播系统运行质量监测和评价的管理单位,主要为各省、市、县的广播电视管理机构。评价主体也可称为“评价管理单位”或“评价单位”。 (2)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是指参与县级应急广播系统运行质量评价的被评价单位,评价对象也可称为“被评价对象”或“被评价单位”。 2.评价原则 (1)统一性原则 相同专业类型被考评单位的考评指标统一。 (2)量化原则 评分指标设置遵循“定量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结果为主,结果与过程相结合”的原则,评分指标的权重设置遵循“突出重点、协调一致”的原则。 (3)客观性原则 质量评价指标设置遵循“客观指标为主,主观指标与客观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县级应急广播运行质量考评客观评分由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认定,县级应急广播运行质量考评主观评分项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上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4)一票否决原则 对应急广播运行单位的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 运行质量评价主要内容和方法 1.县级应急广播系统运行质量评价主要内容 结合《GD/J 089-2018 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技术规范》《GD/J 088-2018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技术规范》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县级应急广播系统运行质量评价主要内容可从数据获取途径和系统工作角度两个方面分类。 从数据获取途径分类,考评内容可以分为自动获取和人工录入两种。从系统工作角度分类,考评内容可分为系统建设完善性指标、系统应用执行指标、系统运行维护指标、系统管理制度落实指标共四类考评内容。 2.县级应急广播系统运行质量评价方法 (1)评价周期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运行质量评价可以每年进行一次,采取自评与行政部门考评相结合的办法。 (2)评价基本方法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运行质量评价按照行政管辖范围组织实施。 (3)评价计分方法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运行质量评价可以采取以下计分方法:考评体系共分为系统建设完善性指标、系统应用执行指标、系统运行维护指标、系统管理制度落实指标四类内容,每类内容100分,最终按权重对四类内容进行加权求平均值,考评指标总分为100分。 (4)评价定级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运行质量评价采用分值评价的方法进行,评价定级分为优秀、达标、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 目前,全国范围内并未正式开展应急广播系统的质量评价工作,县级应急广播系统运行质量评价工作是国家应急广播体系运行质量评价工作的一个初步尝试。如何保证评价方法公平可靠、评价指标覆盖全面、评价数据真实有效、评价工作简单易行,是开展这项工作的基础和重点,只有建立完善、有效的应急广播运行质量评价系统,才能保证应急广播系统最大化地发挥其战时预警救急、平时宣传教育的作用。 来源:广播电视信息,本文为节选,全文刊登于《有线电视技术》2019年第11期 作者:马艳 李晓鸣(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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