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广播电台音乐广播2013年广告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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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更新日期:2013/4/20 14:27:26 归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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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广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
2、广告须先付款后播出。 |
3、广告须提前3天预定,不得隔天播出。 |
4、特约冠名节目少于三个月加收15%。特约或冠名板块节目广告插播2次。 |
5、每则创意广告收取制作费500元 版本更换收取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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