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启动一次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治理主要打击三个方面的违法广告:一是各市县电视、广播媒体发布的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二是自治区重点医院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内发布的以宣传治癌、抗癌等功能的虚假违法广告;三是电台刊播的以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目形式发布的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 专项整治工作将采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突击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辖区电视、广播媒体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对监测到的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及时移送工商处理并发布消费警示,采取多种方式对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公告、曝光。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的企业及品种列入“黑名单”,增加检查频次,重点进行监管,对质量状况、购销渠道等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 在专项整治的同时,建立药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长效治理机制。一是建立群防群控机制,向广大群众宣传加强广告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措施,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醒公众正确识别以健康咨询会、新闻栏目、健康栏目、健康热线等方式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虚假药品广告的能力。二是协同治理,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工商、广电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完善协调、移送和查处结果通报机制,形成打击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监管合力,有效打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通过此次的安排和部署,对于医疗广告市场的广告监管行动即将迅速展开。更多消息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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