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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重查家居行业违法广告行为 1月查处65件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 2017年2月15日 13:42 

  摘要:2月9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红盾春雷行动2017”自启动以来取得初步整治成效。截至1月底,成都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501件,其中大要案件8件,取缔无照经营202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9个,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085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崇州检查现场

  崇州检查现场(图片由成都市工商局提供)

  查处家居行业违法行为65件

  2017年1月6日,成都都江堰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家居广场检查时发现,某床垫经营店的店堂广告上标有“美国XX床垫 全美销量第一”的字样。经调查,该广告内容为店家自行拟定,不能提供所谓“全美销量第一”的印证材料,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被工商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据介绍,“家居行业违法广告行为”作为今年行动的重点治理对象,成都市工商局查处了某家居公司利用网络发布含有“史上最超值11元家装大礼包疯狂抢购”等字样的虚假广告案,对广告发布者处以罚款20万元。简阳市工商质监局查获涉嫌假冒“立邦”、“多乐士”厂名、地址、商标的不法商家,收缴假冒产品133桶,货值2万余元。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月底,成都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家居行业违法案件65件,主要包括涉嫌“傍名牌”和商标侵权8件,涉嫌虚构企业荣誉、销量及排名以及对产品质量、价格、功能用途等信息作虚假表述13件,涉嫌其他规范市场竞争行为9件,无照经营11件,销售不合格商品3件,收缴了一大批“假牌匾、假证书”。成都市工商局还对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成都市家具行业协会开展了行政指导,督促行业发挥自律作用,维护消费者权益。

成都工商“红盾春雷行动2017”

  成都工商“红盾春雷行动2017”,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现场检查。(图片由成都市工商局提供)

  保“双节”吃穿住行

  保“两节”消费安全一直是历年“红盾春雷行动”的工作重点。今年元旦、春节前后,成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对冬季取暖用品、服饰、建材、成品油等节日重点商品市场的检查整治力度,开展重点商品质量抽检895个批次,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确保市民放心、舒心过节。

  两节期间是酒水饮料销售高峰期,成都市工商部门重点开展了整治“特供、专供”国家机关使用等内容广告的酒类及假冒伪劣酒水饮料的行动,并在龙泉驿区、新都区、彭州市及新津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查获假冒“五粮液”、“国窖1573”、“茅台”等名酒1549瓶,捣毁制售假冒名酒窝点1个,对11家经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违法当事人被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崇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在节前检查中下架“内供”、“特供”酒类11件,清除相关宣传物23处,对3户销售“特供”酒的商家立案调查,查封1家涉嫌售卖假酒类商品的酒水行。

  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市面上的所谓“特供、专供”酒多是假冒伪劣产品,购买需谨慎、理性。同时,节日消费的吃穿住行类其他商品也受到工商部门的“特别关照”。其中,成都郫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于节前查获1个食用盐、味精制假窝点,现场查获假冒食用盐4520公斤、味精585公斤。2016年12月下旬,新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查获一制售假冒洗衣粉的黑窝点,现场查获假冒“奥妙”、“汰渍”、“雕牌”、“超能”等知名洗衣粉成品2748袋;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查处2商家销售假冒“梦特娇”服饰产品案,因涉案金额较大,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天府新区工商局、金堂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在元旦前后连续查获3起销售假冒成都三电电缆有限公司“塔牌”电线电缆的违法案件,收缴假冒产品438圈,保障了市民的房屋装修安全。邛崃市、新津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开展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专项检查,抽检8个批次的电动车,下架未列入《成都市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和不具有脚踏行使能力的3个批次的电动车,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进行了立案查处。

成都郫县工商局检查

  成都郫县工商局检查。(图片由成都工商局提供)

  打击公用企业强制交易行为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捆绑销售、擅自开通”等突出问题,成都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行业为重点,从严查处公用企业违法行为。

  2016年10月20日,成都大邑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接到消费者集体投诉,称某天然气经营企业向用户强制收取每年120元的检查维修年费,对不愿意交年费的不予供气或者限制供气。经调查,该公司从2016年3月开始,与用户签订协议约定“用户可自愿申请向燃气公司交年费120元,实行有偿服务”,但实际运行中却采取不予充气费等手段强制用户交纳年费接受有偿服务。至调查终结,该公司共与1881户用户签订了协议。根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当事人被处罚款225720元。无独有偶,2016年7月13日,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接群众举报,调查发现被举报的公司在未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将属于气表整体的IC卡分解另行收费,以每户30元的价格额外收了取408户燃气用户的气表IC卡费,根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6928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成都工商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继续重点对群众关心的民生行业进行深入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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