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市区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活动也将随之启动。《办法》学习借鉴了国内多个城市的先进管理经验,充分考虑了烟台的实际情况和文化特色,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在减量化方面和在精品化方面均提出了具体要求。 烟台市区户外广告产业发展迅猛,遍布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如何让户外广告成为一道城市风景?昨天,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将于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市区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活动也将随之启动。《办法》将在烟台市政府、市城管局等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全文发布,市民可随时查询。 户外广告的增多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市繁荣、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了方便,但其中也不乏一些随意设置、质量低下的户外广告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不仅成了新的视觉污染,还因质量问题威胁到人身财产安全。最近,国内许多城市都不约而同地认识到解决户外广告“过多过滥”问题对于提升城市品位和视觉形象的重要性。2016年以来,我市把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提上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提出了“减量化、精品化、规范化”的整治要求,希望通过多方共同努力,还市民群众一个整洁优美的城市空间。 据介绍,《办法》学习借鉴了国内多个城市的先进管理经验,充分考虑了烟台的实际情况和文化特色,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在减量化方面,《办法》首次引入了禁设区、限设区、宜设区等概念,明确了严禁设置商业广告的十种情形,尤其对利用公共设施、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以及广告塔、楼顶广告等进行严格控制;在精品化方面,《办法》对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形式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墙体广告不得超过所附着墙体面积的三分之二、各类围挡必须在改造成砖石墙体结构的前提下方可设置商业广告等,引导市区户外广告提档升级;在规范化方面,以《行政许可法》为基础,对申请审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都进行了明确。另外,在公益宣传方面,大幅提高公益广告宣传比重,加大城市形象、文明道德等宣传力度。 结合《办法》出台,市城管局专门下发了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方案,开展为期一年的综合整治活动,通过编制规划、打造示范街区、以点带面、逐步深入等形式,年内减少市区户外广告总量的50%,彻底解决我市户外广告“数量多、档次低、视觉效果差”等突出问题,实现“突出烟台特色,力求减量化、精品化、规范化”的整治目标。“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希望广大市民对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活动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也希望广告企业和业主能够顾全大局,摒弃一己私利,让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无处藏身,让质量低下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尽快消除,共同为“净化环境、美化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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