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文化部等九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8日正式发布,意见要求通过创新信贷产品、完善授信模式、培育保险市场、实施文化产权评估交易等具体举措,加大金融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金融全面支持文化产业的指导性文件。 《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票据等方式融资,探索开展文化产业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试点,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风险偏好型投资者积极进入处于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文化业态。各保险机构应根据文化企业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企业需要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信用保险业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针对文化出口企业的保险服务,积极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 《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机制。一是推进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二是中央和地方财政可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三是建立多层次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四是制定并定期完善《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五是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六是探索建立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信贷支持 要积极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 针对目前我国文化企业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多、抵押担保品不足等问题,《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要根据文化企业的不同特点,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有效的信贷投放。要根据不同文化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灵活的差别化定价机制,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评分制度,建立专门针对文化产业金融服务的考评体系。 融资支持 支持文化企业主板创业板上市 《指导意见》提出,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一是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多年以来,对于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的首次发行上市及再融资申请,证监监管部门一直持积极态度,支持其在主板、创业板发行上市及再融资。 二是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融资。积极发挥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机构的作用,为中小文化企业通过发行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提供便利。 保险支持 可推适合文化产业的保险产品 九部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保险业可以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一是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保险机构可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和文化产业需要的保险产品,提高保险在文化产业中的覆盖面和渗透度,有效分散文化产业的项目运作风险。 二是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便捷服务。对于宣传文化部门重点扶持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保险机构将建立承保和理赔的便捷通道,对于信誉好、风险低的,可适当降低费率。保险机构将积极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鼓励和促进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三是支持文化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保险公司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和保险资金融资功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文化企业的债券和股权,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还可以参与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财政支持 中央和地方财政可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支持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目前,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已着手启动,该基金由中央财政注资引导,吸收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认购。 同时,部分地方也已开始尝试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推动本地文化产业发展。 中央财政已注资成立投资基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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