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当江浙一带的出口型加工企业还在为欧美订单减少而一筹莫展的时候,义乌服装加工厂老板楼金和一家网络销售公司联合,把积压在工厂多年的尾货销售一空,并获得了很好的利润。这个消息在当地很快便被传播开来,不少加工厂老板开始被同行在电子商务上的转型业绩所吸引。近期在江浙以及深圳、广东一带的传统加工型工厂已经开始向电子商务领域延伸。 挖掘网络渠道 义乌商人楼金是2009年下半年才开始把工厂和网络销售联系在一起的。 此前,楼金的工厂给众多欧美女装品牌做代加工,在工厂的库房中存放了大量的尾货。金融危机时期,欧美需求不振,订单减少,楼金不得不遣散部分工人。一次偶然的机会,楼金看到某知名网站的网店中,每天的服装销售额近20万元。楼金开始试着和网络公司联系,建立网点,并让网络公司为其代销产品。“一般情况下,积压尾货总是赔本出售的,但最后销售的结果让我意外,我不仅没有赔本,还赚到了利润。”楼金说。 并不是只有楼金发现了电子商务的好处。 珠三角地区的加工产品盈利模式的改变更加明显。 深圳商人薛声勇不久前实现了事业上的一个重大转变——从传统珠宝加工商转型为电子商务网站CEO。像许多传统加工商一样,十几年前,薛声勇把珠宝加工厂开在了制造业密集的深圳市罗湖区,罗湖区是中国珠宝加工业最集中的地区。入行十几年来,薛声勇的工厂已经发展成为深圳市前5名的珠宝加工厂。对薛声勇而言,电子商务改变了工厂的盈利模式,让他告别了低利润的发展模式。 在中国工商联合会发布的《2010年零售业发展关注的新趋势》中指出:“网店”将成为零售渠道之争的新战场,零售渠道的“跑马圈地”由陆地转为空中,将呈现“网店跑马圈地”热。 告别低价竞争 “你在市面上看到的绝大多数珠宝品牌,我的工厂都为他们做过代加工。但做加工业,利润非常低,甚至低到你难以想象,工厂怎么可能盈利?”这是让薛声勇既自豪也让他感慨的经历。 薛声勇说,深圳的珠宝加工业极其发达,彼此之间的竞争也非常激烈,加工利润只能维持在6%左右,有时候甚至连这些小小的利润都很难保证,“做珠宝加工,只有从减少损耗着手,才能实现盈利。” 薛声勇还说了一个细节,在珠宝加工厂,员工的工作服是要被回收的,因为,工作服上粘有的贵金属的碎屑通过焚烧衣物等方式可以被回收。加工车间的窗帘同样可以被回收,甚至连日常垃圾也有专门的公司进行回收,就是为了从这些废物中提取珠宝加工时损耗的贵金属。“但背后的问题是,加工行业利润越来越低,变成了从减少损耗中要利润的局面。”薛声勇说,20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让以外销为主导的深圳珠宝加工业遭受了重大打击。 随后深圳出台了若干项电子商务的扶助措施。2009年4月底,薛声勇毅然开始了传统商人的新一轮创业,他创建了自己的珠宝品牌欧宝丽,进军珠宝电子商务,不再走从珠宝工厂批发下单的老路,而是将产品供应链缩短到了源头工厂,开创“F2C”(从工厂到零售终端)模式,即从工厂到终端销售,主要面向国内市场。他告诉记者,仅仅最初8个月,他的销售额就突破了5000万元。 业内专家认为,在海外订单锐减的情况下,珠宝企业们将重心由加工转向零售,面向国内市场,“F2C”模式无疑是很好的切入点。 从加工厂老板转变为电子商务公司CEO的薛声勇对此已经有深刻的体会。“以网络为渠道,从工厂直达消费者,是对主流珠宝电子商务模式的优化和提升,最大的优势是将产品供应链缩短到了源头工厂,中间不存在分销商,消费者直接从厂家购买,厂家可节省更多的费用来让利,因此价格更低。”薛声勇说。 有业内人士透露,网络销售珠宝的利润近15%,远高于加工利润。 政府支持“外转内” 深圳市政府正在着力指导外销型企业打开内销市场。不过,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的一个专项调查显示,“一些企业表示,国内市场营销渠道铺设成本高,时间长,传统销售终端各种费用多,企业产品转型,出口转内销需要政府和商业机构让利扶持。” 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南岭曾向记者透露,金融危机后,深圳市政府一直都在为当地经济寻求新的模式来扩大内销。 薛声勇这样的“从厂长变CEO”的转变无疑解决了这一问题。 罗湖区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也曾表示,在罗湖,互联网与黄金珠宝业、商贸业、金融业等相融合,将造就许许多多的细分网站,不仅可以迅速提升产业,更重要的是,一个个虚拟空间极大地缓解了老城区发展难以为继的窘境。 世界工厂网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发生电子商务行为的网民数量最大的是广东省,约占中国网民浏览总量的18%。东部沿海地区(江苏、浙江、山东)的网民发生电子商务行为的数量比其他城市发生电子商务行为的数量大。 而在中国传统的出口加工制造产业的聚集地浙江,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的中小企业已经超过10万家。据浙江经济信息委数据显示,浙江省电子商务成交金额也突破了5000亿元。 在中国工商联合会发布的《2010年零售业发展关注的新趋势》中,服装、食品、化妆品等快销产品都存在着网络销售扩大的趋势,这些产品同时也是网购商品中增长最迅速的类别。 商务部也曾提出,“‘十二五’期末,力争网络购物交易额占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提高到5%以上。”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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