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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集中行动治理违法广告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2月28日 11:52 

  为迎接“3·15”的到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向该市各级工商机关发出期间整治广告市场通知公告,要求开展一次百日广告监察活动,对市场上的虚假广告进行集中整治。

  这次“3·15”期间广告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由乌鲁木齐市工商局统一指挥,各区(县)局统一组织实施,由工商所具体执行。市局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广告、法规、监察等处室领导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该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通过开展广告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摸清辖区内各种户外广告的数量、种类、内容以及存在的违法行为,特别是主要街道上户外广告的数量、种类、内容,严查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同时,工商机关将重点查处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虚假违法广告,规范、查处虚假印刷品广告发布行为。

  据了解,本次“3·15”期间广告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将分三阶段进行。2月22日至29日为整改阶段,各广告监管单位要认真组织辖区内广告经营者学习广告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整改阶段自行纠正的不予追究。 3月1日至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广告监管单位要明确责任,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辖区户外广告进行拉网式检查,全面开展广告整治活动。4月1日至10日为总结阶段,各广告监管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书面总结。

  乌鲁木齐市工商局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进行整治,切实维护好广告市场秩序,并成立督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该局希望,能够通过这次监管行动改善当地广告市场环境,并规范广告发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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