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会理县委宣传部开展了一项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会,在会上提出要依法对户外广告加强监管力度。 会议向参会人员传达了《会理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要求会理城市规划区内和县境内主要交通干线设置、绘制、悬挂、张贴等从事户外广告(包括公益广告、商业广告和政治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广告管理法规和办法。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户外广告管理机构,广告发布单位的职责,审批监管机关的职责,广告制作公司的责任。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各公司要认真履职,规范广告发布内容,规范广告制作、安装和拆除。所有户外广告,都必须标注制作公司,否则视为违法广告。 另外,县户外广告管理机构还将开展行动,对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治理,规范户外广告的发布行为。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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