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已算不上一个新事物,但是相信大部分人对其了解的还仅限于卖场里堆放的各种互联网电视,网络电视,数字电视等,这是因为国内的用户还没有享受到真正的互联网电视服务及体验。但在国外,对互联网电视领域的争夺已经风起云涌,近日一则关于Google TV的重大消息在行业内引起巨大关注,Google TV更新了You Tube APP,用户将能更快速、更容易地找到想看的内容,同时还将添加YouTube频道页面。 Google TV现今合作伙伴包括英特尔、索尼、罗技,但不包括Cablevision、Comcast、时代华纳有线、Verizon FiOS等有线电视服务商。 这个行走在互联网和电视之间的新宠你了解吗?2010年5月,Google公司首次发布Google TV。这款结合了网络和电视双重媒介属性的产品被人们热议为代替PC和电视的娱乐宠儿。 众所周知,Apple先于Google在2006年9月首次发布AppleTV。 作为社交网络“昔日黄花”的Myspace在互联网电视上的争夺不甘寂寞,Myspace在今年1月份突然宣布,将联合日本松下推出互联网电视平台Myspace TV,先期内容将主打音乐,后期逐步扩展至电影、新闻、体育、真人秀等。 和Google TV、Apple TV类似,MyspaceTV将是一个预装到电视机中的平台性质的应用软件,用户联网之后,可用电视机欣赏网络视频,从事上网活动。而Myspace与松下的合作远远不止这些,松下下一代的IERAConnect高清电视机将会预装Myspace TV。 不仅如此,松下智能电视平台Viera Connect还整合了TV.com、Skype、Twitter、Facebook和Miramax等应用,这些应用帮助用户在使用互联网电视的时候,很好的扩张了自己社交网络,互联网电视社交化趋势已经得到证实。 国外开花,国内萌芽 今天存在于市场上的互联网电视传输模式较单一,OTT(Over-The-Top),指通过公共互联网面向电视传输的IP视频和互联网应用融合的服务。其接收终端为互联网电视一体机或机顶盒+电视机。2010年在市场上推出的Apple TV及Google TV即是此种模式。 而我国因为政策所限,OTT TV是指通过公共互联网面向电视机传输的由国有广播电视机构提供视频内容的可控可管服务。接收终端一般为国产互联网电视一体机,机顶盒+电视机这种形式还未得到真正普及。 嗅到蓝海气息,各方积极参与 互联网电视的应用发展,在国外已经逐步成为电视产业发展的趋势,从最早的企业推动,如运营商参与到APP TV业务,如韩国Hanaro电信推出融互联网TV、IPTV和下载等互动服务,互联网电视作为数字时代的全新媒介,虽然以电视机为终端,更多是借助互联网平台的内容产生聚合效应。 其中苹果和谷歌处于业界领先地位,而在美国消费电子展之前,Google TV平台获得韩国三星、LG电子这两家电视机厂商的支持,互联网电视的商业机会得到落地。而硅谷传言称,苹果正在开发智能电视机iTV,从而在客厅再度演绎“软硬件捆绑模式”。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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