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博的兴起,使“粉丝”将这个原本娱乐化的词汇增添了更多社会性、经济性的色彩,“粉丝”数的多少成为博友之间显示其影响力的重要标志,一些拥有大量“粉丝”的微博还被商家的广告投放所青睐。在微博“粉丝”中,虽不乏确因个人兴趣、喜爱而关注微博的网民,但不可否认,在泛娱乐化和商业化的驱动下,一些被异化、被利用的“伪粉丝”也在大量产生,带来诸多隐患。 灰色的“粉丝”利益链 在百度中输入“微博刷粉丝”,可以得到上百万个结果,其中提供微博刷“粉丝”业务的网站和利用操作技巧增加“粉丝”的高招数不胜数。“想拥有和巨星一样的号召力吗?您的粉丝数量决定了您在这个时代的发言权!玩微博、屯‘粉丝’,创造个人知名度,扩大品牌影响力!”这一极具诱惑力的广告词出现在某提供微博刷粉业务的网站上。在该网站提供的价目单上,根据“粉丝”质量不同、刷粉时间差别,服务价格也有较大的差距。24小时内完成1000名“粉丝”,最低10元,最高60元;完成10万名“粉丝”价格最低700元、最高3500元;完成10万名“粉丝”以上则需另行定价。过去,这些刷出来的“粉丝”普遍属于活跃度不高的所谓“僵尸粉”,较容易被微博管理者甄别,如今又出了真实存在、自带头像、自带博文、活跃度高的仿真升级版“僵尸粉”。 除了卖“粉丝”外,其他网站还提供微博认证、博文转发、评论、活动投票、名博转发、解除处罚、删除博文、热点微博推荐及微博托管等业务。在一家名为“微传播”的微博营销网站上,有各种微博点击、转发任务,任务佣金都是根据微博“粉丝”数来划分等级的。“粉丝”越多,任务佣金越高。相同的任务,“粉丝”数50名~100名的转发一条0.2元,5000名~10000名的转发一条20元。 究竟是谁在买卖“粉丝”?据半月谈记者了解,其中存在一条清晰的灰色利益链:营销公司把“粉丝”卖给企业微博,企业又把“粉丝”数量当做和广告商家议价的筹码,其中部分名人利用其微博“粉丝”多的优势,与公司进行合作获取利润。一些草根“牛博”并不是以交流为目的的网民个体,其背后都有一个“团队”在运作。 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汤黎虹分析,商业利益下制造出来的“牛博”让普通微博用户在毫不知情下被诱入商战,并被免费当做营销对象,有遭受欺诈与被操控的风险。 虚假“粉丝”隐患重重 北京大学教授王岳川认为,由于“粉丝”具有言论匿名、盲目追逐时尚等特点,衍生出两种非正常的倾向值得注意:一方面,部分被关注者不断发表与传统、正面看法相反的意见,故意留下破绽,以图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另一方面,微博信息的泛滥导致关注者对难以辨别的事件采取不负责任的“围观”态度,甚至通过关注来发泄怨气。 上述哗众取宠、片面宣泄的“粉丝”文化造成八卦话语泛滥,其言论缺乏反思精神和理性思考。一些被商业公司操纵的“职业粉丝”又粉墨登场,欺骗媒体和公众。凡此种种,往往误导一些微博爱好者深陷其中,他们很多都是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中的青少年。 中国传媒大学新媒体研究院院长赵子忠表示,买卖“粉丝”、买卖注意力的行为一旦形成趋势,将使微博价值掺入水分,含金量降低;另外,不管是广告主还是受众,都会对它产生反感,不利于微博的长久发展。 三大因素催生异化的“粉丝”生态 专家认为,造就异化的“粉丝”生态与人们的心理、文化及商业利益等三方面因素有关。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粉丝”成就了人们的某种满足感。华西心理卫生中心专家邱昌建说:“人们写微博当‘粉丝’,一不小心发个照片,就可能成为‘微名人’,让习惯被忽视的自己欢欣雀跃;一不注意提个问,话题就可能成为讨论的焦点,发现自己也可以向世界输出思想;一不留神说句话,回帖就可能成为某某名人微博的‘沙发’,与明星‘亲密接触’。” “我们喜欢在媒介中看见自己,同时也想象他人如何看我们”。媒体研究者张嫱认为,乐于拥有“粉丝”和人们的自恋心理有关。正是这种心理,促使人们关注自己“粉丝”的消长,也关注他人“粉丝”的增减,并以此评判微博的价值。于是,短时间内提升人气,成为一些博主的追求。 王岳川告诉半月谈记者:“当前一些人对新兴媒体过度热捧,反权威、反传统,唯恐自己不新;不是宁静致远,而是在焦躁中赶超,以至于急功近利地购买‘粉丝’。”他认为,这种行为基于特定的网络氛围,似乎谁的嗓门大、谁的口水多,谁就是赢家。这破坏了和谐的社会气氛,不利于形成建设性的意见,对国民精神的培养不利。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师乐媛认为,许多被冠以“微博营销”名义的公关公司将数以百万计的微博“粉丝”看做是精准广告投放的目标对象。从根本上讲,广告营销的利益是促使贩卖“粉丝”的真正原因。 微博“粉丝”亟待规范 一味追求“粉丝”数量,背离了“微博”作为个性化信息发布和分享平台的初衷。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指出,购买“粉丝”只能让数字显得声势浩大,被虚假“粉丝”数吸引、前来关注的网友,一旦发现微博内容并不吸引人,最终会选择放弃关注。 中国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认为,利用微博营销是大势所趋,但现在的微博世界中商业信息过多,亟须对微博商业行为进行规范。名人在转发时可以尝试把商业内容标注出来,让用户能够辨别出哪些是商业的,哪些是非商业的。国际上一些著名的社交网站,在这方面就有相应的制度来规范商业行为,而国内微博网站还比较混乱,无章可循。 对于名人有偿转发的问题,赵子忠认为,名人效应是传媒经济中最主要的表现形式,而微博本身具有很强的传媒属性,所以名人通过转发微博来赚钱这件事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名人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还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最起码要对不良广告有一定甄别能力。因为一旦出了问题,就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名人自己也会付出代价。 王岳川认为,当前推行的网络实名制相当于给互联网的“高速公路”上建起“红绿灯”,“粉丝”们的行为会有所规范,从而逐渐转向理性运作,避免从众心理。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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