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   

 

药监局公布4种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 2012年8月14日 10:25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曝光了包括“散结灵胶囊”等在内的4种发布违法广告的处方药品。

  为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对上述违法广告的药品及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理,同时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此次被曝光的药品及其违法广告情况如下:

  一、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十香丸”,其功能主治为“用于气滞寒凝引起的疝气、腹痛等症。”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当天不自觉放屁,腹部压力消除,疼痛坠胀立即减轻……”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脑蛋白水解物口服液”,其功能主治为“用于先天性脑发育不全、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后遗症、脑血管损伤后遗症等疾病。”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3个月后,感觉四肢僵直明显减轻,就像束在身上的绳子被解开,浑身舒坦多了……”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西安方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散结灵胶囊”,其功能主治为“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瘰疬鼠疮。”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一般3天见效,一疗程症状消失,2~4疗程肿结囊肿萎缩脱落轻松凼愈……”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腰椎痹痛丸”,其功能主治为“用于治疗实证腰痛。”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3天疼痛明显减轻,30天腰有劲,腿有力,90天腰椎病彻底康复,爬梯扛米袋,样样行……”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国家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药品时需要提高警惕,小心鉴别所购买的药物。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上一篇信息 下一篇信息
信息分类查询:  业界广告公关案例互动社交媒体品牌对话数据技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