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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工商局集中监管农资广告

来源:中新网河南新闻  发布日期: 2013年3月12日 11:04 

  随着气温的转暖,春耕工作逐渐开始,而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广告的发布量明显增多,农资广告虚假违法、误导消费者的问题也时有发生,不仅损害广大农民的利益,同时也干扰正常的农资广告市场秩序。鄢陵县工商局针对此状况,与“打假冒、保春耕”专项行动相结合,实行多项措施对农资广告开展了集中整顿。

  加大对违法虚假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广告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以下农资广告违法行为:发布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宣传的农资产品广告;无合法生产经营农资产品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发布农资广告;利用广告对农资产品的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发布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使用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言的农资广告;未经农药广告审查机关批准,违法发布农药广告。

  严格执行种子、肥料、农药广告管理的各项法律规定,严把广告发布关。组织辖区内经营发布农资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学习《广告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对农资广告的审查提出具体明确要求。督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严格执行广告审查标准,严格查验广告证明文件,完善承接登记、审查复审和档案管理等广告经营管理制度,杜绝发布虚假违法农资广告。

  加强对农资广告发布量较大的重点媒介监测,加大案件的曝光力度。选择农资广告发布量较大的媒介和违法率较高的媒介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通过媒介向消费者做出预警提示。同时将监测和查处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对见利忘义,利用广告推销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的行为坚决予以揭露,维护农资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日常监管。高度重视有关农资广告的举报投诉,认真办理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广告案件,对于因为虚假宣传引发的农资纠纷,快速反应、迅速处理。组织力量对农资产品的交易场所、集贸市场的农资广告印刷品进行重点监控,巡查,发现种子、肥料、农药广告含有质量、性能、功效、安全性等做虚假表示以及其他违反广告法律规定内容的,责令停止发布,依法进行查处。

  鄢陵县工商局表示,将加强对于农资广告的监管力度,规范农资广告市场秩序,保证春耕工作的顺利进行。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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