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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将得到统筹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日期: 2013年3月12日 10:51 

  昨日早上,许多人来到位于北京宣武门外大街40号的新闻出版总署门前,与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的牌子拍照留念。

  根据3月10日新华社发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而这个名字长达14个字的机构,将整合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的职责,“不再保留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方案说明》中称,这次调整是“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统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

  多位文化、传播研究者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这样的合并是顺应目前新闻传播技术革新的结果,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整合将体系内利益趋于一致,或将打破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业的行业壁垒,从而形成跨行业的合并,有利于大型传媒集团的形成。

  据接近新闻出版总署高层的人士透露,此次调整和改革所涉及的人事方案尚未最终敲定,“涉及机构内部综合服务的部门可能会进行合并,但具体业务部门应该还是会分开办公”。

  此前机构改革中曾有将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并入文化部、从而形成“大文化部”的版本,而多位分析人士认为,此次上述两部门职能合并也或将为后期整个文化管理职能整合打下基础。

  按照《方案说明》,新成立的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将对涵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两个领域进行规划、监管,同时原来加挂在新闻出版总署的“国家版权局”的牌子,也将加挂在新成立机构上。

  “两部门合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其都承担着对新闻媒体的监管,侧重于意识形态,改革可能比较顺畅,”上述接近新闻出版总署的人士分析说,“两者只不过是媒体业态不同,机构合并也有利于整合文化传播资源。”

  而中编办负责人对机构改革方案的解读中称,这样的调整将有利于“减少职能交叉”,“统筹推进报刊、出版社、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发展”,“有利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做大做强”。

  “目前同属两个部门管理的主要是视频行业,”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机构整合后,在流程、监管上或将有所简化”。

  根据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提供的数据,目前新闻出版业占文化产业的比重近40%,“但随着新媒体的发展,这一比重或将有所下降”,而广播电视业则占文化产业比重近10%,“新闻出版业和广播电视业是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国传媒企业受体制制约,多数只能进行单一业务发展,政府需要首先从行政布局上进行改革,使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业更加适应市场环境变化”,蔡灵说,“两部合并后,我国传媒企业有条件实现媒体全产业链发展。”

  根据上述接近新闻出版总署的人士透露,两个机构功能相近的内设司局或被合并,“尤其是一些承担机构内部公共服务的司局”。而相对独立的机构则主要是对不同媒体性质进行管理的司局,例如新闻报刊、出版、印刷发行、电影、电视、网络视听等管理司局。

  全国政协委员、广电总局副局长张丕民曾在参加界别讨论时表示机构改革将与职能变化相结合,“把政事不分的部分分出去”,“管理着力点更集中”。

  实际上,文化领域管理机构的整合在地方已经多有实践,尤其在地市一级,多成立文广新局,甚至将体育、旅游等管理部门也进行了合并,但是省级及国家部委的整合却较为迟缓。

  据本报不完全统计,目前仅有为数不多的省市进行了省级文化管理部门的合并,例如海南省已经成立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对外办公,而上海、重庆、天津均已成立文化广播影视局。

  “我们希望最终还是能够完成自上而下的合并,这无论是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还是对行政管理,都有好处。”一位地市级文广新局的负责人说,

  而张丕民也承认目前基层“一个人要对上头三个部门的现象”,并指出,谈及文化市场清理整顿并没有一个整合机制。

  “在我们的地方实践中,文化市场的整顿已经由一个执法大队完成,”上述地市级文广新局的负责人告诉本报,“而更多的审批职能,则在机构整合的过程中开始下放给社会组织。”

  据业内人士分析,本次职能整合或将为今后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甚至多个部门职能整合进行了准备,有利于文化管理职能的统筹和开展。更多新闻请继续关注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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