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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等要求法官驳回维亚康姆对YouTube版权侵权诉讼

来源:新浪科技  发布日期: 2010年5月28日 10:09 

   据国外媒体昨日报道,雅虎、IAC/InterActiveCorp、eBay和Facebook强烈要求美国法官驳回维亚康姆针对谷歌旗下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的版权侵权诉讼。

  这四家公司昨天代表YouTube向曼哈顿联邦法庭提交了“法庭之友诉书”(friend-of-the-court brief),该法庭的法官路易斯-斯坦顿(Louis Stanton)正在权衡考虑YouTube和维亚康姆在2007年诉讼中提出的司法动议。代表这四家公司的律师阿希姆-布罕萨里(Asim Bhansali)在诉书中称:“如果原告(维亚康姆)的法律论证被认可,那么将会妨碍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电商频道)的发展。”

  维亚康姆在2007年3月对YouTube提出指控,向后者索赔10亿美元以上的赔偿金。维亚康姆在诉讼中指出,YouTube肆无忌惮地侵犯维亚康姆的版权,由此奠定了早期成功的基础;YouTube则坚持认为,该公司一直都遵循互联网版权法的规定行事。今年3月,维亚康姆要求斯坦顿作出有利于该公司的“简易判决”。

  所谓“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又称“即决判决”,是英美法系诉讼制度中最具特色的制度之一,它允许法官可以不经开庭审理而对在主要事实上不存在真正争点的民事案件直接作出判决。

  同时,YouTube也正要求斯坦顿作出有利于该网站的简易判决,称其受到千禧年数字版权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中“安全港”规定的保护。根据这项规定,如果服务提供商在接到版权所有人通知后从自己的站点上删除了侵权内容,那么就不需要为侵权行为负责。

  维亚康姆发言人凯莉-麦克安德鲁(Kelly McAndrew)则发表声明称:“法庭已经明确表示,基于他人的知识产权来创造和构建一种基于网络的业务是非法的,而这正是YouTube在形成自身业务的几年中所做过的事情。本案中没有任何因素会威胁到‘千禧年数字版权法’的原则,也不会对合法互联网业务繁荣发展的能力形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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