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 2010年6月9日 08:57 |
针对将于7月1日实施的网店经营新规,崇文工商分局昨天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要签订电子合同,要选择信用度高的卖家交易,但也不能盲目相信其星级。
据了解,由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对电子合同的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网店和网站提供的电子合同要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以电子合同电子格式合同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崇文工商分局合同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网上购物中的送货延迟、虚假宣传、网站以格式条款免除对网上售出的商品的三包责任等成投诉热点。为了避免权利被损害,消费者今后在网上购物时,一定要签订电子合同。消费者要选择正规、信誉好的网站,因为此类网站一般都具备了安全的交易支付工具,有正规的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等,能保证网上购物安全和纠纷投诉容易解决。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