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南京市市民都发现,地铁三号线启用“爱玩新《广告法》微宣”品牌专列,该列车以地铁车厢为宣传载体,通过3d画面向乘客呈现了新广告法的相关知识。 新《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此,南京市工商局提前准备展开了一系列宣传贯彻行动。从5月份起,该局就在官方微信上发布了新《广告法》内容,并开设了新《广告法》微信有奖问答环节;在官方微博上开设对照新法征集违法广告活动,每天征集3张涉嫌违反新《广告法》行为的照片;广告处编辑制作了新《广告法》宣传手册;在地铁三号线,利用地铁车厢和灯箱广告等开展新《广告法》宣传工作。据了解,8—9月,该局还将在市电视台、电台、龙虎网站等媒体,开展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相关宣传;9月1日,将在全市所有重要路段窗口led大屏上,播放新《广告法》公益宣传,在《南京日报》、《金陵晚报》等报刊网络上制作工商专版宣传新《广告法》。 与此同时,市工商局还将组织开设法律大讲堂,对市局全体干部开展新广告法的专题培训;7月起,对全市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商广科干部及基层分局局长进行系统轮训;随后,将组织全市广告经营单位、大众传播媒体进行轮训;8月份,将召开由市领导、广告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大众媒介及广告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市新《广告法》贯彻落实动员大会;召集全市虚假广告整治联席会议会议,组织学习新《广告法》,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 据该局相关人士介绍,为了加大广告监管的力度,8月底前,市工商局将完成广告监测中心监测人员的新《广告法》培训工作;9月1日起,将正式启用广告监测和服务平台二期系统。同时,市局已经拟制了相关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联合虚假广告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五大重点领域执法专项检查,计划在9—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百日执法大检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从南京市对于新《广告法》的宣传力度来看,该市对于新《广告法》的普及是相当重视的。更多广告法律请继续关注媒体资源网。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