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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微博发布《微博版权保护公约》

2011/12/31 9:52:00 

编辑:方土豆 
  

 
“2011年搜狐微博用户年会”昨天在北京召开,年会上搜狐发布了《微博版权公约》。宣布从2012年1月1日起起实施微博作者签约制度,为签约作者提供专属微博客服服务。数月前张朝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已经找到超越新浪微博的办法。“版权公约”或是“办法”之一?
 
搜狐副总裁方刚在昨天的年会上表示,国内的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都呈现出“社交”倾向,搜狐微博将坚持“媒体”属性。微博内容的版权保护,将是搜狐微博媒体化战略的重要环节。
 
搜狐微博将从2012年1月1日,也就是从明天起,实施微博作者签约制度,为签约作者提供专属的微博客户服务,委托专业律师团队为侵犯签约作者版权的行为提供维权支持,同时支持和推广作者以微博内容出版的书籍、视频等衍生文化产品。
 
《公约》还声明,微博版权属于网络著作权范畴,受相关先行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在搜狐微博系统内转发签约作者微博内容,须在原作者微博转发按键上操作。搜狐微博体系之外的刊载,也必须尊重原创作者的署名权,同时按照符合作者要求的授权方式使用。
 
此外,搜狐微博未来还将向以真实身份进行微博原创的作者提供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写作环境和劳动回报。
 
新浪微博的对此尚无官方回应。因为张朝阳英文名是Charles Zhang,新浪总编辑陈彤在转发《微博版权公约》的新闻时,将《公约》戏称为“查尔斯有关时局的最新八点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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