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都市报 日前,有媒体爆出刚刚提交上市申请的陌陌,其45类的第“11312563”号商标被杭州一家公司抢注,注册商标内容为社交陪伴、交友服务、婚姻介绍等,可能因此遭遇起诉。 对此,陌陌官方还未做出回应。但接近陌陌的一名人士透露,陌陌已经就自身业务范围申请了超过60个商标,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45类商标并不在陌陌的经营范围内,而且从商标生效日期看属于“抢注”。 另有媒体报道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一起普通的注册商标侵权案件,被告方为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理由是由于其侵犯了原告注册的45类第“11312563”号陌陌商标。 而公开资料显示,该商标由杭州尖锐软件有限公司申请,申请日期为2012年8月6日,专用权期限为2014年1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其适用的商品/服务列表包括4502社交陪伴、4505交友服务/婚姻介绍/计划和安排婚礼服务,4503服装出租等。 根据商标局网站的资料显示,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注册商标超过60个,涵盖科技应用、地理等多个范围,涉及第9类可下载软件、第35类广告、第38类信息传送等,但并没有涉及45类的商标。其中,最早注册的一个商标时间为2011年9月8日,而陌陌上线iO S版本的时间在当年8月。 上述接近陌陌的人士认为,从目前的情况看,第45类商标并不在陌陌的经营范围内,其商标适用商品指向线下婚恋介绍服务类,而且从商标生效日期看。 根据2014年最新版本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显示,其中在45类下设的4505“单一服务”中,涵盖了450005交友服务、4 5 0 1 1 2婚姻介绍、450218在线社交网络服务等几个类别。其中“在线社交网络”服务究竟是否属于陌陌的经营范围?对此,陌陌并未正面回应。 不过,经营类似在线交友业务的“微信”,已经在2014年1月7日进行了第45类商标的申请,注册号13872161,仍处于公告期中,而其适用商品范围和上文提及的杭州尖锐软件有限公司申请的“陌陌”商标基本一致。据悉,此前嘀嘀打车就曾因类似的“商标问题”更名为滴滴打车。 对于移动互联网的不同类别商标冲突问题,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表示,移动互联网的一个特征是O2O,很多移动应用往往具备线上和线下多个产品和服务的商标类别的特征,此时应用如果只申请注册单个商标类别就可能会发生法律风险。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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